6 July 2009

入围与落选

下台之后仔细思索恰才台上的对答,犯了兵家大忌,在“著名写词人”面前提起自己來自中文系,还声称参赛歌曲改编自两年前一首不堪的“新诗”。如果是韩寒,大概要很犀利地挖苦一番,大概会这样说:做不成真文人的歌词作家,最痛恨的就是自命清高的假文人。

小生很勇敢,“创作”了一首不像流行歌曲的歌曲去参加流行歌曲创作比赛,糊里糊涂竟入围了半决赛。早上9点抵达会场,筹委大半是自己人,或许这是入围的其中一个原因。果不其然,燕玲透露,那天初赛评选,排在小生前面那10首曲子,出自一人之手,传说中独特得令人难以接受,评审好难得撑到第11首,终于等到略能接受的曲子,一下子恍如霓裳曲,只应天上有,于是狠狠地打了个勾。世界由差异组成,烂的还有更烂的,小生就这样入围了。

彩排的时候,感觉参赛者们的曲调都很流行,不似小生半古不新,不伦不类。廷源说这是小生的风格,小生苦笑,是自己不晓得乐器、音律的关系。一整天就耗在会场了,无所事事,纳闷来陪跑竟还得默默地在一旁扮作工作人员,间隙还买了一件新衣服。

本来准备了一件上海买的薄的粉红针织衫,觉得很符合歌词的意境,线条是灰色的,恰如梦中的干扰讯号,跳带跳带。后来觉得对手的实力太过坚强,加之天气曝晒,就决定穿着原来的小叮当T-shirt牛仔裤轻便上阵,一边向大家解释说这是一种突兀的表现。小叮当,衬着新买的七彩鞋,开口一唱竟是凄凄的悲情歌,的确很突兀。大家还开玩笑说,不如边唱边跳吧,那样会更淋漓尽致。

终于上台了,主持人家发频频调戏小生,像个小丑在台上团团转,演足了突兀的前戏。伴奏带一下,小生就破梗哼跑一个音,一阵诧异后才慢慢找回感觉。说也奇怪,这番刻意突兀的打扮竟让小生自我陶醉起来,感觉这是情感最强烈的一次。最后一段索性放弃假音,全转真声,差点破掉。台下观众一片死寂。如此反应只有两种诠释,一是观众太陶醉,不知何时休止;另一种则嘀咕,这样也敢来比赛?

小生命里犯水,还没登台,银丝缕缕吹拂。演唱结束,大雨倾注,观众都争着躲到屋檐底下,甚至不屑一顾,反身没入购物中心,消失人海。成绩公布,不出小生预料,很恰当地落选了。虽然不看好自己,却时时念着运气。入围者一个个上台霸占了席位,小生不禁还是失望了,撑起伞准备逃离现场。

小生自幼好胜,小学时学书法,从楷书到隶书然后学习魏碑,还尝试了几堂课的行楷,在老师门下也算是个得意门生,只是每次出去比赛都没办法摘金,总是二奶、三姨太的命。渐渐的,生闷气不再努力学习。升上中学,校内比赛少有斩获,还与班上的好友抬杠上。小生酷爱隶书,自以为有所心得,不愿意照搬临摹,写了一种圆圆滑滑的类隶书体,没想到受尽冷落。隔壁座的名欣,父亲是中医师傅,写得一手好字,耳濡目染下,她也写得一手落落大方的传统隶书。年关近时,校内外各处举办挥春比赛,小生总被她打败,甚至没能获得代表班上竞赛的资格。久而久之,更赌气不再参加书法比赛,如今连个横也忘了要回笔,一划就那么飘渺远去。

加入合唱团后,彻底放弃了书法,荣幸地代表学校参加蔡杯华语艺术歌曲独唱赛。为此,团内还出资让小生等几个代表找声乐老师上课,下足本钱。小生挂着“男高音”头衔在周会上作模拟训练,唱毕,同场竞技的顺胜就说,冠军非小生莫属了。小生记不清当时的状况,忘了自己是否谦逊了一番,还是高姿态地接受了一切赞美之辞。成绩揭晓的时候,小生惊出一身冷汗,仅剩冠军一个奖项了,顺胜也还没获奖,这表示,显然一方要落马。果然,披着赞美言辞编织成的战褂是沉重的,挥一挥衣袖,身子山摇地动笨拙地抖了一抖,迟缓地站起来,与顺胜拥抱,热情地恭贺他夺冠,然后傻愣着鼓掌鼓掌,与团员们一起高呼“Foon Yew Choir”。合照的时刻很尴尬,团内代表几乎人人获奖,除了唱的,最佳伴奏也出了两个,小生不知从哪挤来的笑容。快门闪得那么快。自那场失利后,小生忙着证明自己,于是又接连参加了男马区独唱公开赛以及学生级别的全国赛,分别都打入决赛,获得安慰奖。被安慰了两次,小生疗伤不少,高三的时候就不再那么向往参赛了,对艺术歌曲的追求也渐渐淡漠。

第一次写歌是刚高中毕业的时候,当时对合唱团太过依恋,但呆在电脑面前,哼哼哼,苦于没有灵感。那时候小生迷恋上录音。小生不谙乐器,但合唱团出身,对和声多少有些敏感。有一天下载了一个录音程式,兴奋得拿起小麦克风自顾自录音。发现可以把自己录下的多个音轨混合,随手拿了几份重唱谱,便反复录制了一整个下午。想写歌,那是晚上的事了。由于找不到灵感,于是先洗个澡,放松一下心情。

小生打从爱上唱歌那天起,像许多人一样,把浴室当作私人舞台。一丝不挂唱歌最真诚了,袒露着自己,用花洒浇熄身上的灼热与粘稠,莲蓬头是麦克风。当时哼着刚学会的I will always love you,一不小心忘了调调,唱作另一个旋律,灵光一闪,赶紧把头顶的泡沫洗掉,匆匆抹干身子,穿了衣服,飞奔到电脑屏幕前,按下录音键——〈离人醉·离人泪〉——第一首歌的诞生。

尝试写歌词后,也开启了对新诗的兴趣。早期作的伪新诗,都符合押韵,仿佛回到五四闻一多的格律派时期。在中文系打滚三年后,眼界开阔后,发现新诗的写法千奇百怪,尤其被夏宇当头棒喝,把向来对新诗的鄙夷完全颠覆了。中文系面试时,在两位日后敬爱的教授面前发下狂言,质疑新诗便是分段后忘记加标点符号的散文,老师肯定暗暗取笑这厮,然后决定教育教育这没见识的伪愤青,终于把他录取了。

这次参赛的歌曲叫〈蒲公英〉,本是一首早前写的小诗〈种〉。飞跃时空15宣传的时候,许多朋友都叫小生写一首参赛。小生兴致勃勃地开始酝酿旋律,倒也写了一两首奇怪的歌。第一首给品廷试听,她说不怎么出色。第二首写成一个小故事让立业给点意见,他说歌词好像值得玩味。小生反复听了,总觉得完全不像流行歌,于是大翻部落格的资料库(后来对新诗的尝试,往往任意断句,不愿意押韵,甚至不明所以,难以谱曲),沿着〈种〉的文字图景,想像意境,想像旋律,还真的写就一首歌。歌词也配合旋律,作了一些变动,当下觉得相当满意。创作就是如此,初完成作品的时候,对她总充满自信,一段日子后去回顾,就觉得幼稚不堪,写小说、散文的时候这种感觉尤甚。

最终还是觉得这首歌也一样不太流行,比赛当天对手们都很棒,旋律都很棒——小生唯一骄傲的便是自己的词。

为了写这一篇长长的部落格,昨天夜里回顾了自己的一些创作。犹记得前两年分别为FOA写了主题曲。第一首投稿了不被录取,收录成插曲,也没有在营里播放。当时嘴上说没什么,心里也不怎么个滋味。第二年,找不到人帮忙制作demo,也就弃权了,但歌词还是上了手册。本想今年在创作一次,想破一破个人FOA主题曲投稿失败次数的记录,却因为筹委会不采纳自创曲的意见而告终。〈半个天使〉的曲风至今仍十分钟意,飞跃时空13的时候“发表”了一次,大家还说蛮jazz的。小生一直想找人帮忙谱个jazz版的曲,尽情去玩音乐,再现原处创作的感觉。

重温了〈离人醉·离人泪〉,以前的自己竟还录了a cappella版本,听的时候毛孔微微紧收,仿佛以前那股热情过甚,近乎恶心。比赛的时候家发问小生,歌曲有没有写给特定的对象,对象在不在现场,要不要表白之类的。小生沉思一会儿——确实写过一首给某女子,想让她听听,最后却放弃了,觉得太恶心,太做作——答道:没有,写给自己的。

演唱结束,家发上台又奚落了小生一番,说小生的小指不时不时要翘起来,台下的朋友一齐应和说小生很娘。怎么会娘呢?翘尾指就娘,声线细就娘,如果说光头就是和尚,有胡子就是你老爸,那么光头的老爸就是有胡子的和尚了?933两个DJ主持功力很不赖,经验丰富,但他们总喜欢询唤一些刻板印象、意识形态。上台便问创作者写的是不是自己的故事,总忍不住把作品与作者等同。当然歌词的内涵必然与作者有无意识的关联,但不代表那便是真实事件的联系。

参加创作比赛,曲的部分比较值钱,唱片公司不会轻易买下路人甲的词,却很可能购买路人乙的曲。小生这首〈蒲公英〉恰恰在曲的部分逊色三分,更没用心去编曲。悉知入围的时候,小生还不知该去哪儿找伴奏,最后回了一趟新山,再次拜托廷源为小生灌录伴奏带。这个伴奏带完全是kampung的自制土枪,按下扣板,轰隆的爆裂声,接着一股混杂着嘶嘶嘶焦烟味微熏诡异的寂静。小生回到宿舍,还录了和声。参赛者,不是由现场乐队伴奏,便是播放录音室里制作的相当专业的伴奏带,小生相形见拙,仿佛刘姥姥逛大观园,满脸堆笑。幸好小生有刘姥姥一半的豁达,丢脸了也不至于伤心难过。

9 comments:

Trip said...

还真长的一篇。。。

那天都在派传单,没听到几首好听的。。。

yekhong said...

别这么看自己。想想要是没自己的失利,哪来成就别人的成功?

继续加油啦。

Pianist said...

挺刻苦銘心的經歷。加油。

yitjun said...

繼續加油吧
這也是ㄧ種經歷嘛
繼續努力獲得更好的^^

pt said...

哎哟。没得奖也不见得是被否定啦。你的歌我都朗朗上口了咯,下次唱给你听 =)

创作就是自我开心自我满足,不要气馁~

ai ren said...

可能你的歌拿去别的创作比赛可能有斩获,继续努力~不要忘了你是我们很多人的偶像哦^^

wanwei said...

深入这个比赛之后
才发觉原来创作人的命运很仰赖大环境
不一定非主流就不卖
不一定主流就会卖的满堂红
唱片界真的是捉摸不定
不过我想能勇敢的参加比赛已经比很多人都厉害了!

Pei Jun said...

能够踏出那第一步就已经是很不错的尝试
我也想要如此的勇气
加油加油!! =)

反正你会猜到我是谁 said...

看到倒数第二段的倒数第三行开始,直觉地知道为什么格主当不成当不成真文人的作词者,因为格主是不折不扣、如假包换的真文人。

刻版印象、意识形态只是一个类似规律的工具。意识到它的人,有着众人皆醉我独醒般的清高孤傲感,觉得它就像迷幻药、麻醉药般,熏迷了俗世的心智,统摄了普罗大众的性灵。认为所有依附于它的人,必定中毒最深。然而对意识到它且清醒的人,他们有着探索的好奇心,如果说首先意识到的人只发现它的轨迹、规律、结构,那么这类人他们会询问查询它的形态、它的寿命、它的特征、它的能力,它的生命力,这类人带着猜疑寻着路线从终点一路走回起点。接着,他们懂得了。登顶的最后一类他们最不清醒,他们彷佛已和它融为一体。他们的存在会增添第一类人的清醒,却增添第二类人的疑惑。他们被看透,如它。他们看透,也如它。

存在只是一种需要和被需要。

如果歌词内涵需要我说是自己写的故事,我说那是事实的再现。
如果情境需要我渲染浓厚的芭辣色彩,我说那是我最真实的写照。
……

我总觉得大智若愚在于机关算尽之后,明镜亦非台,何处惹尘埃!有时候,人需要的不是当头棒喝的清醒,也许得承认,痴迷愚钝颠傻就是一种无从摆脱或已入骨的天性,就像冰山般的无意识,看透了却又像看不透。

我终于知道想说什么,怀着诚恳的心叮咛说:“不要聪明反被聪明误!”

文人的殿堂太清澈透明,四周围都尽透着光,还有光影,而已。只有在混沌一体的俗世才长得出的莲花,来自于殿堂洒下的光。倘若某天莲花嫌弃淤泥污浊,它大概也存活不了了。莲花需要知道什么是彼此相互需要的道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