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这个不重视诗的时代,人们意外地对马华诗人陈强华涉嫌抄袭一事感到义愤与忧思。
7月27日,台湾诗人鸿鸿在面簿上揭露,即将出版新诗集《烂泥》的陈强华,涉嫌在七八年前起便开始抄袭,其中抄了多首鸿鸿的创作,甚至原原本本大段落抄录。
鸿鸿也指陈强华抄袭美国诗人詹姆斯·泰特 (James Tate)、以色列诗人阿米亥(Yehuda Amichai)及台湾诗人夏宇等的作品,例举了多首涉嫌抄袭的诗,与原诗对照,一切证据如此确凿,遂在网络与诗坛掀起惊涛骇浪。
有人出版社事发后迅速停止新诗集的宣传,并表示原订八月推出的诗集不会上架,陈强华也在面簿向读者致歉,表示会对自己的“不耻行为”负责。接着,几个星期前刚颁发海鸥文学奖新诗首奖予陈强华的工委会,也在事件后声明,接到陈强华来函主动放弃奖项并退回奖杯与奖金。
在这个不重视诗的时代,许多人就此事表达了失望,许多不读诗的人也就此表达了失望,痛斥抄袭的行为,少数有“护短”的,也有人重提《星洲日报》去年主笔涉嫌抄袭的事件混为一谈,引发不少口水战。
大量看客的加入,以及一些使人痛心的风凉话,使这场抄袭事件模糊了焦点,更显悲凉。然后不断有论者介入,仿佛无意识中为了满足看客欲望,不断推演事件发展,以致争论不休。
创作与抄袭本是对立的概念。
古人有集句诗,当中以王安石为集大成者,集句诗考验诗人能否灵活运用古人诗词,将一句句意境相连的诗句拼凑,遂重新创作成另一首诗。今人有后现代拼贴与戏仿,夏宇将自己的旧诗剪碎了重新拼凑成诗,或如周星驰电影挪用其他电影的情节,借用戏仿达到解构严肃叙事的效果。
集句诗与后现代诗突出剪贴的姿态,但似乎并不适用于陈强华事件,不容抵赖。
抄袭亵渎了创作者的道德原则,更何况在追求原创的艺术世界中,第二个以玫瑰形容女人的都显得太过庸俗太没创意,艺术创作者都在追求如何才能开创新气象、新天地。
陈强华是马华诗坛一颗闪耀的明星,曾获花踪文学奖,入选马华诗选,也获得马来西亚华文报章文艺版的诸多肯定,在新马华文文坛颇负盛名。
他2008年在一次文艺版访问中提到,04年他第一次创作《烂泥诗选》后,便发愿每年创作烂泥诗。
他说,在那期间他经历健康、感情与家庭的剧变……仿佛便是“烂泥”之滥觞,当然抄袭之罪不容辩解。
被查出问题的都是《烂泥》里的诗,一语成谶,这些诗(或都不能再称之为诗)如今都只能如烂泥一样被践踏被唾弃,印刷成册的诗集,只能成为废纸。接下来恐怕还得追究旧作,追究那些得奖作品是否涉及抄袭。
这是沉痛的代价与教训,也是对每个创作者的警戒。
诗是文字淬炼思想升华的结晶,抄袭是最可悲的死罪。马华文坛里哀鸿遍野,溢满无尽哀伤,毕竟陈强华育人无数也备受敬仰,抄袭事件冲击颇大。
抄袭事件长达七八年之久竟无人揭弊,蓄压的力量遂达不可挽回的地步,有人开始反思,文坛的把关机制到底出了什么问题,文艺编辑是否应当更加努力让自己具备严防抄袭的眼光?
但在这个写“诗”比读诗的人还要多的时代里,抄袭/借鉴/挪用是如此方便,而对编辑应该遍览群诗的要求,复仇般地扫荡文抄公的要求,恐怕是不成比例的重担罢。
唯有求人以自律,才能避免重蹈覆辙。
文学也不似学术论文有严格的体制与规范,毕竟文学总在寻求突破,累赘的包袱只会钳制文学之生长。
说白了,创作靠的始终是自己,审查机制只是他律式的辅助。
比较令我惊讶的是,在这个人们不再重视诗的时代里,当一个诗人被发现抄袭行为后,人们竟如此关注,哪怕他连陈强华是谁,鸿鸿是谁都不知道。
人们虽然不读诗,却仍然关心着诗的核心道德,就像阿姆斯特朗服禁药一事,大家不懂环法脚踏车赛,却仍守护着运动竞技的基本底线。
这种关注,与其批判为凑热闹,不如说是另一层意义的公共监督,虽然偶尔杂音很多。
对陈强华作为诗人的期盼越大,失望也越大,马华文坛或因此深受打击,但不如借此为诗正名,鞭策自己创作更好的作品,毕竟自省才是写作者最基本的素质。
至于那些风凉话与口水战,原只不过是两岸猿声啼不住,唯有自重与自省方是穿越万重青山的轻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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