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次在雨中酣战,大概是初中的时候——原来到了高中就不愿意弄湿自己——昨天的举动,只可以说疯狂。
午餐时候的一阵细雨,误以为是完结,原来只是序曲。雨,从双方人马到齐那一刻降临,把刚晒干的地一点一滴慢慢染深。大家兴起,老天爷也很高兴,一起狂欢。皮球在地上滚出一痕水道,溅起飞舞的水珠,一切失去控制,乱飞乱窜,小生没有几次触球。
“反正都湿了。”世友呐喊,雨势为他助威。大概等到球场被闪电包围之后大家才意识到危险,拎起一旁浸泡在水中的包包,狂奔到看台檐下。好些战友的手机报销,还好,小生的6680老当益壮,经得起风吹雨打。
这看来是这双战靴的最后战役了。触球处破了几个洞,鞋底也穿了,鞋垫早已消磨不见,穿着它好像赤足一样。鞋底花纹不像人脸,是越磨越光滑,大概这是经常要扑倒在地的原因。才不到三年光景。另一双草场用的钉鞋,高中毕业后尘封许久,上个月拿出来试一试,没想到鞋底整个裂开。那是小生高一时候捧着大半红包钱去买的一双银色Adidas,那时最喜欢Beckham,打的也是右路。高中时代,边路冲锋的感觉,用速度甩开一个两个后卫,然后追上皮球大力往中路送,踢得出高度、弧度。如今都办不到了,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皮球跑得比自己快太多,太多。
喜欢竞技性的运动,足球、篮球、羽球,平日里的压抑可以透过战斗发泄出来。脾气改好了之后,越发觉得自己在场上没有霸气。患得患失。昨天的雨比今天的大,淋得小生好不舒服。
谢谢芬香的凉茶,Johnny Bravo感谢您。告别两双战靴。
1 comment:
在雨中跑步很开心的呢!
真好,可以在雨中踢球。以前运动的时候,下雨了反而乐在其中,打球的兴致才刚兴起不舍得离场呢!
当然闪电的时候就要闪人咯。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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