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 November 2008

瑜伽瑜伽

最近马来西亚几件大事,华人媒体舆论最关注的大概是“瑜伽事件”吧。宗教局认为其中包含了不少兴都教的崇拜动作,所以练习瑜伽等于违背回教教义。瑜伽流行了这么多年,宗教局最近才下了这项决定,可见下足了功夫研究,不然不可能这么突然。

这项措施,仔细想想,还真十分可怕。回教教义在很多实际仪式上就有了限制,比如说不可吃猪肉、不可饮酒之类的,或者说,不能随意使用“阿拉”这个词(小生觉得这里用的非常有必要)等等。如今竟然上升至隐喻结构的举措里面,实在可怕。就是连那些无意识的“违背”,都被认作有罪。瑜伽这时候从纯粹的运动变成了宗教意味深远的朝拜仪式,就像纪念为争取国家独立而抛头颅洒热血的马共先贤变成了崇拜共产党一样。也就是说,如果你一个华人今日改信回教,你就不能说一些佛教隐喻、道教象征的词语了,比如“大千世界、空、无”这些词语。也就是说,回教局的规定,是要求你彻彻底底与非回教事物完全切割。同样,身为回教徒,你可千万不可以参与圣诞节相关活动,就算你想赶潮流,也不行。

从这项举动,我们可以发现,马来西亚的回教局对于自己国家里的回教徒逐渐失去信心了。所谓规定,就是对人的制约,制约的出现,一定是结构松散了,人心涣散了。就像一个稳定的国家,不可能会控制言论一样,只有充满不安因素的国家才需要制止所谓“煽动”行为,只有怀疑自己人民不忠的朱元璋才会设立东厂秘密机构。这么说,马来西亚的回教徒出现了什么问题?

小生还是这样猜测:独立后的马来西亚没有宗教自由的回教徒渐渐走向社会,成为建构社会的中坚力量。他们自小没有余地的成为了回教徒,也无法脱离回教,本来是一件天经地义的事,好比华人一定要孝顺父母一样。而在现今这样一个多元文化冲击的大环境下,他们内心必然产生对自己身为回教徒的必然性的疑惑。有疑惑自然有动摇,所以回教局必须小题大作,让回教徒重拾回教教义的重要性。但,我们不禁要疑虑这样做是否能有所收益,或只是弄巧成拙。

当宗教与法律结合,小生就只能想到中世纪,想到中世纪,不禁又要扯入另一个话题:“禁止女性男性化举止,阻女同性恋文化”。首先宗教局认为女性的男性化举止等于同性恋文化,这点小生不敢认同,就好比女性不缠脚就是男性化的体现这一立论的荒谬性,更荒谬的说,就好象为了避免人口减少不允许人民戴套一样。小生怀疑这里涉及了蓄意贬低妇女的意味——女性不能扮成男性。是否,马来西亚回教徒男性开始感受到女性崛起的威胁与压力,而开始进行打压?

马来西亚还是个嗷嗷待哺的小国,50年发展还很稚嫩,许多同类的事件,外国在几十年前,或几百年前就发生了。对女性同性恋的特别歧视,我们从80年代的酷儿理论里就能看见前人的检讨与努力。当然,作为宗教,而且是历史悠久的大宗教,同性恋课题永远是禁闭的。基督教里长期压制同性恋,这几年在西方才开始有所突破,而如今马来西亚宗教局又做出这样的决定,证明回教世界同性恋课题将继续向低靡前进,直到哪一天,新的一个酷儿理论才能来拯救这些弱小的群体。颁布这种禁令,本质上就是压迫与歧视,这一点,小生并不是猜测的!马来西亚,始终到不了能够为弱势群体谋权利的地步,路,还很长呢。

2 comments:

yekhong said...

赞!

Anonymous said...

其实,禁止女性男性化,与禁止瑜珈是两回事?
难道练瑜珈,一大群女的聚在一起,会提高同性恋产生的机率?
我不认为大马宗教局为此事下足了功夫,但是我同意他们是对本地回教徒越来越没有信心,外界在变,教义始终如一,是他们保守心态作祟,担心自己的教徒受影响吧!
纯属个人意见呵。